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勐腊法院:“无忧之城”的法院有间“无忧调解室”发表于: 2024-09-19 04:49:39

  借钱给朋友后却一直没还,离婚后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,公共道路上被邻居盖了房子……在中老边境的“无忧之城”勐腊,有这么一间调解室,为解决群众的法律问题和矛盾纠纷,提供着高效便捷的服务。

  “无忧”之名取自勐腊县县花——无忧花,俗名又叫袈裟树、火焰花,傣族村寨多有,目前被列入《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》易危物种,其花语寓意无忧无虑、没有烦恼。“无忧调解室”借其寓意希望能帮助群众化解矛盾,没有忧愁、心满意足地离开。主要负责调处群众身边常见的民间借贷、买卖合同、侵权类纠纷。ng体育官方网站

  “您好,XX公司已将款项退回,非常感谢您在整个过程中的努力调节(解),欢迎您有时间到泰安来爬泰山。”一名来自山东的当事人拿到购房款后给调解员发来了感谢短信。

  原告王某、翟某在某房地产公司购买了三套商品房,因被未交房,且原告申请退房后被告也未及时退还购房款,原告向勐腊法院提起诉讼。征得原、被告双方同意后,案件先行组织调解,两名特邀调解员及时联系到被告的法务人员,并根据被告的退款能力约定了退款期限,案件顺利调解,被告如约将三套房子的购房款43.49万元退还给原告。

  这是勐腊法院的特邀调解员今年调解的一起典型案例,该起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如果进入诉讼程序,时间长、成本高、效果也不一定好,通过委托调解,纠纷得以及时化解,极大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人民法院的司法资源。

  另一起农村建房合同纠纷中,原、被告双方系同村人员,原告将被告房屋建成后并交付入住已经10余年,被告却尚未清偿全部建房款,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后诉至法院。经了解,被告辩称原告建盖的房屋存在漏水、未搭建防雨台、墙面未刷漆等问题,所以不愿结清建房款。调解员告知被告有诉前调解这一选择后,被告主动联系原告,双方就建房问题一一协商处理,原告同意放弃违约金,被告同意一次性支付建房尾款,双方握手言和,10余年的纠纷实现案结事了。

  按照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》,是指人民法院吸纳符合条件的人民调解、行政调解、商事调解、行业调解等调解组织或者个人成为特邀调解组织或者特邀调解员,接受人民法院立案前委派或者立案后委托依法进行调解,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、解决纠纷的一种调解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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